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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7-24 浏览:0
导读: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后,若是一方小狐仙有过错的行为,另一方则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要想知道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形,就要知道申请离婚赔偿的法定要件,具体来说有:(1)侵权行为的发生。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损坏赔偿制度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出现。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

  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是指过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并且是造成无过错方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直接原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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