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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投诉如何处理?医患投诉是哪个部门?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9-04 浏览:0
导读:医患纠纷在如今是经常出现的,对于患者的身心健康问题从而导致这些情况的发生,那么医患投诉如何处理?医患投诉是哪个部门?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医患投诉如何处理?

医患投诉如何处理?医患投诉是哪个部门?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患投诉是哪个部门?

医患投诉如何处理?医患投诉是哪个部门?

  一、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单纯医疗问题可通过院内投诉解决。如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处理、疾病转归、难以预料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差错认知不同,可通过沟通解释解决。如涉及到医疗事故的处理,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疗纠纷投诉产生后,问题在没有找对正确的投诉部门的情况下,矛头集中指向医院,本可以通过沟通、解释,甚至补偿的办法化解的矛盾不断升级,将造成更大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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