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1-15 浏览:0
导读:随着社会进步的发展,现在每个小区都配有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都不是很多清楚物业公司都提供哪些服务?我们交了那么多年的物业费都用在了哪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那么,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

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物业管理服务通常包括两大内容: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养护:对于一个物业来说,配套的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系统、共用设施等应经常、定期地进行养护,让其维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清洁绿化:对一个住宅小区来说,搞好清洁绿化工作可为业主和住户创造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培养人们亲近自然的意识,热爱自然、热爱生活。

  3.安全保卫: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有安全感。物业管理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让业主和使用人无后顾之忧,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4.消防工作:物业管理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一定要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并培训一支业余消防队伍,一遇火情可立即作出反应。另外,还要提高业主和使用人的防火和自救意识。

  5.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须有一支全天侯的维修队伍,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各类小修、急修工作,方便业主和使用人。

  6.征收各类费用、保管使用管理基金:定期收取管理费,编制预算、收支帐目,并定期公布,以便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7.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应与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经常保持联系,协调好工作。管理公司还应与物业相关的政府各部门如供水、供电、煤气、电信、市政等进行沟通,以便出现情况都可与有关部门配合,尽快予以解决。

  8.处理好物业内部人际关系:一个大型物业内部居住着各种职业、性格的业主和用户,物业管理公司可通过开展联谊活动,让业主和用户有机会交流,加深理解,减少纠纷和争执的发生。

  另外,特约服务是指根据业主和住户需要,提供各类特别服务,这些通常是有偿的。如送奶送报,看护老人、病人、儿童,订票送票,代为购物,送货上门等。

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淄博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期于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在什么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服务?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用在哪里呢?

  法律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什么是正当理由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