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新法律讲堂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刑法第255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4年权利受到侵害如何申诉?...
2024年法律如何界定和处罚单位在贪污...
2024年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违反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有何法律责任?...
2024年非国家工作人员侮辱会受刑罚吗...
逮捕令由哪个机构颁发?...
2024年“非法获取”与“不当获取”在...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