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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5-24 浏览:0
导读: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总是很多。男方说房子他出钱比较多是他的。女方则说那属于婚后财产。两者针锋相对、争论不休。那么,遇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下面跟大律师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六)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

  (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七)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2021离婚房产怎么分?

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

  早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中,有关房产分割、“第三者”索要补偿等涉及婚姻财产方面的条款引起各方关注与讨论。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婚姻法》的完善和健全关系着千家万户、诸多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提起婚姻,从传统的观念上来说,人们更注重的是爱情、亲情等情感因素。事实上,从我国《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大部分条款涉及的是夫妻间的责任、义务,对父母、子女的赡养、抚养等,而对财产问题涉及得不尽充分和详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少人的个人财产在逐渐增加。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尊重与保护也在逐渐增强,先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后有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的《物权法》出台。

  今天,婚姻内的某些财产问题是几十年前很少出现的,比如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并居住商品房,房产成为众多普通百姓生活中最大额的财产,它越来越成为影响婚姻生活的现实因素,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少。

  由于缺乏相应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审判中难免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使得婚姻财产纠纷中一些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此次婚姻法司法解释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些条款的设置对于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意义重大。

  比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等等。

2021离婚房产分割已判决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常见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房产怎么分?”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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