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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何区分正常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行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07 浏览:0
导读:正常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行为是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两种价格策略,但两者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分。正常降价促销是企业基于市场竞争和自身营销策略进行的价格调整,而低价倾销则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旨在排挤竞争对手、控制市场,可能对公平竞争秩序造成损害。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两者的主要区别,并援引相关法规进行说明。

如何区分正常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行为?

1. 动机和目的不同:正常降价促销通常是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消化库存或应对季节性变化等,其目的是短期刺激消费,增加销售额;而低价倾销行为的核心动机和目的是通过长期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削弱或驱逐竞争对手,从而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

2. 价格与成本的关系:正常降价促销中,虽然价格可能会低于常规市场价格,但不会长期低于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低价倾销行为中的售价明显且持续低于产品本身的生产成本。

3. 对市场的影响:正常降价促销有利于活跃市场,增强消费者福利,一般不会导致市场竞争结构失衡;而低价倾销可能导致其他经营者无法正常经营,破坏市场竞争环境,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低价倾销行为在反垄断法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低价倾销行为在反垄断法中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排挤竞争对手、控制市场或者独占市场地位。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也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禁止性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是对低价倾销行为的基本禁止原则。

2. 免责情形:尽管原则上禁止低于成本价销售,但若有正当理由(如清理库存、季节性降价等)且能证明并非出于排挤对手的目的,则该行为可以豁免。

3. 调查与处罚:对于涉嫌低价倾销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在确定构成低价倾销后,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 《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七条进一步细化了“低于成本销售”的判断标准以及例外情况。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章及司法解释,也在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和处理低价倾销行为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

在实践中,判断一个企业的价格行为属于正常降价促销还是低价倾销,关键在于考察其定价决策背后的动机、目的、价格与成本的关系以及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实际影响等因素。只有准确区分这两种行为,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也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以上是大律师网法务对“如何区分正常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行为”问题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资讯,请到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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