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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能否因未充分告知而撤销交易?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29 浏览:0
导读:消费者有权因未被充分告知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而撤销交易。这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原则。

消费者能否因未充分告知而撤销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如质量、用途、价格、售后服务等,导致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定,那么消费者有权主张撤销交易,因为他们的知情权已被侵犯。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在购买中应获知哪些信息?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面保护。根据该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以便他们能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这些信息主要包括:

1. 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名称、产地、生产者或提供者、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

2. 商品的价格、主要成分、生产工艺、售后服务等详细信息。

3. 商品或服务的检验、检疫或者质量认证情况。

4. 若商品或服务存在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危险的因素,消费者应被明确告知。

5. 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包括优惠条件、期限、限制等。

此外,如果商品或服务是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还应提供退换货政策、联系方式等额外信息。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 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4.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以上是消费者在购买中应获知的基本信息和相关回答,消费者在遇到权益受损时,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条款进行维权。

何种情况下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提供虚假信息:商家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用途、有效期限、产地、价格等关键信息提供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描述,使消费者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2. 隐瞒重要信息:商家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安全隐患、副作用、售后服务等,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3. 未明确标价或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如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4. 服务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例如,一些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限制或剥夺了消费者了解合同全部内容和真实含义的权利。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 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五)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以上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对侵犯此权利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因未被充分告知关键信息而导致利益受损,他们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使撤销交易的权利,并可能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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