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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司法解释
时间:2016-07-19 大律师网 [复制网址]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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