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返还彩礼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返还彩礼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关于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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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2.19 15:23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br>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br>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br>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br><b>法律依据</b>《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鲁高法【2008】243号 (一)》
(一)关于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问题。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司法解释的精神,将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准确判定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的标准,即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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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2.19 16:13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br><br>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br><br>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br><br>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br><br>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br><b>法律依据</b>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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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2.19 17:03
我要离婚,彩礼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三金用不用返还,没办婚礼之前领完证买的金子用不用返还,现在哺乳期,丈夫找茬离婚,应该管他要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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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结婚两年了,现在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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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 彩礼返还问题。女方需要我支付她为结婚所购买一切物品包括赠予礼物钱才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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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已经办理,男方现在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可以不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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