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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浙江-温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2-28 14:11

    温州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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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温州 解答问题:5244条

      拆迁安置房原则上是不可以交易的,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王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此时,才允许转让买卖,过户这房子。拆迁安置房,是依据拆迁安置环议上标汪名子来定以后房产证上名字是谁,安置房有福利性质在里面,是有资质要求的,如,需要卢籍在那一片,是旧房子房主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丕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 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回复于 2021.02.28 14:5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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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27条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想购买的话,和对方一起带着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如果能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放心的购买。否则,房产可能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购买就要非常谨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回复于 2021.02.28 15:4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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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21条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回复于 2021.02.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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