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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重庆-重庆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1 14:21

    重庆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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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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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9101条

      房产过户流程:<br>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记得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较好都在场。<br>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br>3、缴纳税费。<br>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p>

      <b>法律依据</b>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br>

      回复于 2021.03.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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