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南京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每年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例子有很多,会造成人员受伤,这时候就会涉及到伤残鉴定,由于伤残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着相关的伤残赔偿标准,所以伤残鉴定应依照法定程序到有伤残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交通事故当事人普遍都对“伤残鉴定”的评定时间和评定等级提出许多问题。曾一度以为,伤残鉴定只需要当事人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鉴定就可以了。伤残鉴定其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事关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p>
<b>法律依据</b>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3.05 16:59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br>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br>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p>
<b>法律依据</b>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3.05 17:29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家里被盗了,损失3万,小偷抓住了,但是什么时候结案的我们都不知道,派出所直接说小偷没钱赔说法院判刑了,想咨询下还能挽回损失吗?
损害赔偿 1位律师回答
婚姻家庭 1位律师回答
劳动纠纷
请问一下临夏市军民街电力局家属楼属于旧楼改造工程吗?什么时候改建?
工程建筑
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1位律师回答
房产纠纷
法律顾问
你好!请问莆田胜利北路小鸭洗车右边第一个楼梯四楼公司什么时候倒闭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老板托欠我的工资,我给他要工资,他说什么时候给,就是不给钱,以直不托欠,托欠我一年了就是不给,我打电话有时候他不接电话,
工程建筑
银行保险
法律顾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买房子这个物业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是从交房给业主的时候还是入住的时候算
遗产继承
我一个朋友,偷了别人一份麻辣烫,他是个惯偷,所以上次他偷的时候别人在麻辣烫里下了老鼠药或者会判什么刑?
刑事辩护
最新法规,企业不得找劳务公司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