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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纠纷,我家2008年建房,占用舅舅家部分土地,舅舅家土地原是坟堂,有三个坟墓

    云南-昭通侵权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26 22:40

    农村土地纠纷,我家2008年建房,占用舅舅家部分土地,舅舅家土地原是坟堂,有三个坟墓,属舅舅家四兄弟所有,建房时我家曾与舅舅家四兄弟协商,坟墓我家出钱迁移,当时都同意土地给我家,我家当时给了每家三百元补偿,当时给钱时没有证人,只有人知晓此事,只有舅舅家其中一个写了赠予协议,其他三兄弟都没写,时隔十五年,现在舅舅家三兄弟均已去世,只有一个还在世,其他去世的三兄弟的儿子来说不知道老祖坟去哪了,并在土地上建空坟,还破坏我家的农作物,想咨询一下这要怎么处理,我家有胜算的把握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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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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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昭通 解答问题:6923条

      只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没有房产证的。

      相关手续主要是所在村或大队出具的手续,某些地区需去县里备案或审批。

      总体讲,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主要是村委或大队批复,用于村民建房自住,无需复杂手续,也不应有过多费用。

      宅基地,房地产术语。一般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3.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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