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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改遗留问题

    河北-石家庄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3-30 15:07

    关于房改遗留问题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闫建秋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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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1801条

      建议进一步详细介绍问题和案情,或者面询律师,便于全面了解分析解答。

      回复于 2021.03.31 12:23

      建议进一步详细介绍问题和案情,或者面询律师,便于全面了解分析解答。

      发布于 2021.03.31 12:23

      律师追答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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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6018条

      公房没有参加房改死后不能继承,没办理房屋产权证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的合法财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参加单位房改的职工在办理产权证前死亡的,该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该职工参加房改缴纳了购房款,和单位建立了住房买卖合同关系,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即要求单位履行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权利。但房改房买卖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购房者必须是与售房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够享受房改房的优惠待遇是基于房改单位职工的身份。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

      回复于 2021.03.31 17:0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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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93条

      房改办全称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于房管部门或建设局。
      房改办职能:
      1、房改政策、法规的制定;
      2、拟订具体实施的方案、细则及有关规定;
      3、指导房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4、管理房改资金并使之保值增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回复于 2021.03.3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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