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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想问下,我电动车撞上了转入非机动车道的汽车,警察当场简易责任认定为机动车方全责

    上海-上海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7-06 13:37

    您好,我想问下,我电动车撞上了转入非机动车道的汽车,警察当场简易责任认定为机动车方全责,机动车方不认可,现机动车与电瓶车因一般责任认定规则被拖走。警方要求双方协商去局里进行责任认定,机动车方提出一周内没空需要下周。这段时间内我失去了交通工具,如若乘坐地铁公交等一般交通,通勤时间会变为原来两倍,如果上下班打车保存发票,可否在责任认定完按照认定的比例由全责方或者双方一同支出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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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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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陆家嘴 解答问题:1895条

      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向全责方要求赔偿车辆送修期间的上下班的打车费合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回复于 2021.07.0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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