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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福建-泉州消费维权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7-09 20:3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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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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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泉州 解答问题:6311条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7.14 11:1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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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65条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一)地域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1.07.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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