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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一下放高利贷刑事案件方面的问题,谢谢

    上海-上海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7-25 11:18

    我想咨询一下放高利贷刑事案件方面的问题,谢谢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帝盈成哥说法–大律师网

      13524909162(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上海 解答问题:2716条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会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联系

      回复于 2021.07.25 12:40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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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陆家嘴 解答问题:1895条

      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不一定就违法,只有被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才会被认定为违法,并且,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不一定就是“高利”。普通民间借贷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二者的区分点关键在于“是否以发放贷款为业”,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只是偶尔对外出借款项,而不是以发放贷款为业,则其放贷行为即便利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也仅是超过上限部分司法不保护而已。

      回复于 2021.07.2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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