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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喝了酒,对方骂人我方先动手打了人,警察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执法已经拘留10天

    湖北-宜昌公安国安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6-10-09 11:06

    当事人喝了酒,对方骂人我方先动手打了人,警察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执法已经拘留10天,如果不接受对方调解是否继续拘留?还是先把这10天拘留完出来打完官司判了再拘留?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贾凤强律师–大律师网

      15047010022(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内蒙古 呼伦贝尔 解答问题:97条

      您描述的情形涉及殴打他人与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已被行政拘留十日,以下作风险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身体的,处拘留并处罚款;第五十条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亦规定拘留与罚款,情节较重的从重处罚。拘留十日通常已对应阻碍执行职务或殴打的较重情节。后续建议:第一,处罚已执行完毕的,重点在于吸取教训,避免再犯;第二,若您认为处罚事实认定或量罚过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需有相应证据(如对方先辱骂、执法程序瑕疵);第三,对方骂人、您方先动手等情节,会影响责任划分,若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可能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须重视;第四,配合调查、如实陈述对后续处理有利。呼伦贝尔地区此类纠纷多发于邻里或饮酒场合,理性处理为宜。以上为法律分析,具体以办案机关认定为准,不承诺结果。

      回复于 2026.10.0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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