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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问一下有关解除合同方面的事,合同是签了,但还未开始生效,请问下需要赔违约金吗

    四川-成都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4-08-26 10:56

    我想请问一下有关解除合同方面的事,合同是签了,但还未开始生效,请问下需要赔违约金吗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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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3条

    首先确定合同是否已经生效。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即生效是常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如果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时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如果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其次有三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二、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也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以上几种情况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第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再次关于违约金。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一方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成立未生效,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由于期限是必定会到来,因此合同肯定会生效,此时解除合同要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约定解除,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表明其不愿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再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14.08.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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