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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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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流程规范化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商铺转租引发面积争议、单方提前退租的租赁合同纠纷在广州商事租赁领域十分常见,承租方常以房屋面积缩水为由起诉出租方,要求退还租金、押金,此类案件事实混杂、举证难点突出。
本人作为出租方(被告)代理人全程办理本案,案件涉及押金、租金、电费、装修损失、律师费多项诉求,双方争议内容繁杂。庭审中通过完整证据链固定承租方单方违约核心事实,法院最终全盘采纳我方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请,现就该案完整办案经过与实务思路复盘分享。
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隐去全部具体办案机关及涉案人员隐私信息。
我方当事人为案涉商铺二房东,从产权人处承租整间临街商铺后隔墙分租出局部铺面用于经营彩票;原告从前一手承租人手中接手该分隔铺面,双方于 2022 年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契约。合同约定每月固定租金 4400 元,租赁押金 7600 元,明确商铺仅可经营彩票、便利店,严禁经营餐饮类业态,同时约定承租方单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合同履行阶段,原告足额缴纳押金,租金支付至当年 9 月底。
后续原告计划将铺面转租他人经营餐饮品类,因违反合同经营禁令被我方当事人拒绝。转租受阻后,原告单方面主张合同记载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差距巨大,认为我方当事人虚假标注面积构成根本违约,并在当年 9 月底自行搬离商铺、上锁离场。
我方当事人为减少损失,第一时间收回商铺对外招租,直至庭审商铺仍未成功出租;原告离场时尚有一笔电费 433.35 元未结清。
原告随即向管辖法院提起本诉,我方当事人同步提起反诉,主张没收押金、追索欠缴电费及其他各项损失,双方由此产生诉讼争议。
原告在本诉中提出三项核心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已缴纳租金合计 12775.5 元;
2、判令被告返还租赁押金 7600 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支撑自身诉求的逻辑为:案涉商铺合同载明面积与实际套内使用面积相差悬殊,被告刻意隐瞒真实使用面积,存在重大过错、构成违约,应当退还原告已支付租金及押金。
原告提交租赁契约、租金与押金缴费凭证、单方自行测量面积的书面陈述、双方微信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试图佐证出租方面积标注不实,以此要求被告承担全部退款责任。
针对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层提出完整反驳意见,并同步提交全套证据支撑抗辩主张:
第一,面积记载不构成出租方违约。我方提交产权人与我方当事人的租赁合同、前一手承租人租赁协议,完整证明合同标注面积为整套商铺产权总面积,原告承租的是隔墙分割后的局部铺面;原告从前承租人手中接手商铺,接手前长期实地经营,对铺面实际大小、分隔现状完全知情,不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民法典 “误载不害真意” 规则,面积文字瑕疵不能认定我方当事人违约,原告无权要求退还租金。
第二,原告系自身原因单方提前退租,构成根本违约。我方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清晰证实原告退租真实诱因是转租餐饮业态被拒,并非所谓面积争议,其自行搬离商铺属于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依据双方书面契约约定,承租方擅自提前解约,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 7600 元押金作为违约金,原告诉求返还押金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第三,原告离场后拖欠电费属实,应当足额清偿。庭审过程中原告对欠费金额无异议,该笔费用属于租赁期间承租方法定承担成本,理应足额支付。
第四,我方同步提出反诉主张:原告应承担剩余租期租金、房屋修复费、我方维权律师费;提交商铺现场照片、律师费委托合同及发票,佐证我方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全面履行原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损失赔偿规则,完整构建抗辩逻辑闭环。
审理法院结合双方全部证据、当庭陈述完整采纳我方全部核心抗辩意见:
其一,双方订立租赁合同的真实标的为分隔后的彩票经营铺面,原告长期实地经营、从前承租人处承接铺面,对场地现状完全知晓,合同记载整体产权面积仅为文字记载瑕疵,不存在出租方欺诈、重大误解情形,原告主张面积违约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退租金诉求;
其二,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原告转租餐饮失败主动撤场,属于单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我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
其三,我方当事人在原告搬离后立即收回商铺对外招租,已尽到合理止损义务,没收押金足以覆盖商铺空置损失,不再支持剩余租期租金;
其四,商铺墙体、天花瑕疵为长期经营正常使用风化痕迹,无有效证据证明原告人为损坏,合同未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该两项反诉请求予以驳回;拖欠电费原告无异议,依法予以支持。
一、本诉原告(反诉被告)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支付电费 433.35 元;
二、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无需向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返还租金押金 7600 元;
三、驳回本诉原告(反诉被告)的全部本诉诉讼请求;
四、驳回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提出的其余反诉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应条款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诉受理费 154.5 元,由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全额负担。反诉受理费 744 元,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负担 25 元,本诉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719 元。
反诉受理费已由本诉被告(反诉原告)预先缴纳,双方协商由原告履行款项时一并直接支付被告,法院不再另行退费。双方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向属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是典型商铺转租租赁纠纷,实务中很多承租方会事后拿面积问题反悔,以此逃避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办案过程中最关键一步是完整调取前后多手租赁合同、固定微信完整聊天记录,直接戳穿原告以面积为借口单方撤场的真实动机。
从结果来看,法院完全认可我方证据链与代理思路,保住当事人全部押金,仅未支持超额租金、修复费、律师费诉求,整体完全契合当事人事前预期。实务感悟:租赁案件一定要留存全程沟通记录、上下游租赁协议,事前固定场地现状证据,庭审才能牢牢掌握争议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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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深耕民商事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商事侵权诉讼十余年,长期服务广州本地个体工商户、商铺经营者、不动产出租主体,擅长处理商铺转租、租金拖欠、押金返还、经营限制违约、场地面积争议等各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理超百件商铺租赁胜诉案件,熟悉广州地区法院审理租赁案件裁判尺度与举证标准。
执业过程中注重证据前置梳理,擅长通过完整交易链条文件、微信沟通记录、场地现状影像构建完整证据闭环,精准拆解承租方各类抗辩借口,最大程度维护出租方合法财产权益。除房屋租赁纠纷外,同步深耕商事合同、债权债务、物权纠纷等民商事业务,能够结合当事人商业经营实际制定低成本、高胜诉概率诉讼方案,为广州及珠三角地区商铺经营者、不动产投资人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全流程法律服务,实务办案思路贴合本地司法裁判习惯,胜诉案例覆盖广州各辖区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