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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光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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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邹光彬律师团队承办行政复议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邹光彬律师 时间:2026-05-19 浏览:60
导读: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视同工伤行政复议 承办律师:广东坤凡律师事务所 邹光彬律师、周丽雅律师 案件意义:通过行政复议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视同工伤行政复议

承办律师:广东坤凡律师事务所 邹光彬律师、周丽雅律师

案件意义:通过行政复议成功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标杆判例

二、简要案情

某公司员工担任单位足球兴趣小组组长,按照公司正式文件要求,组织并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足球训练时,突发疾病并在48 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以 “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 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公司委托广东坤凡律师事务所邹光彬律师周丽雅律师提起行政复议。

三、律师核心法律意见(专业体现)

1、组织训练属于工作职责足球小组由公司发文组建、经费由公司承担、活动由公司管理,组长需按月组织训练并接受检查,组织训练是职务行为,属于员工工作职责。

2、属于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公司组织文体活动用于企业文化建设、对外业务联谊、客户关系维护,活动目的与公司利益直接相关,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3、适用工伤认定法律与司法解释依据最高法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及国务院法制办复函,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或突发疾病死亡,应视同工伤,突发疾病死亡并未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4、原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人社部门机械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忽略单位指派、管理、受益等关键事实,法律理解与适用错误,应予撤销。

四、案件结果

复议机关全部采纳广东坤凡律师事务所邹光彬律师周丽雅律师代理意见,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重新认定,最终员工被依法认定为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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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品宣部

审核丨邹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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