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企业购买土地,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刘宝收受了企业一块价值连城的名表积家表,而刘宝也因此被控受贿罪。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宝昨天已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期间,刘宝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主任,主要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任职期间,刘宝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向潘某所在的郎伊制药有限公司推荐土地资源,并帮助潘某介绍相关人员购买土地。当潘某顺利就购买土地一事达成意向后,刘宝又利用其顺义区储备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行使审批职权,让潘某顺利购得了土地。为了表示感谢,2009年9月,潘某送给刘宝一块积家表。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块手表购买价格为12.53万元,而2009年9月时的实际价格已升至17.9万元。
2010年8月,刘宝得知潘某被查处,立即将手表上交本单位,并指示单位纪检部门将其上交手表的时间提前,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