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的律师费通常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具体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以山西省为例,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件收费5000元至1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除基础服务费外,争议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1%的比例分段累进收费。
风险代理模式虽被允许,但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婚姻、继承案件及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禁止实行风险代理,且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遵循《民法典》第1085条确立的“必要费用原则”,由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三要素共同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细化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提高至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确定。
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当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子女患病或升学等情形发生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费用,法院应予支持。
2025年离婚诉讼费用体系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民法典》为核心,通过政府指导价保障基础收费的合理性,借助司法解释赋予抚养费调整的灵活性。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