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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车主质疑缴交通行费缺乏法律依据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04-02 浏览:
导读:长沙车主质疑缴交通行费缺乏法律依据

从4月1日起,未缴纳长沙路桥通行费的车主,将面临每日千分之二滞纳金。不少车主质疑长沙市多年收取路桥通行费的合理性,认为此举缺乏法律依据,且收费方式不合理,收费用途不透明。

【质疑1】

所有车都收费合法吗?

近期,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通过多个渠道提醒车主缴纳城市路桥通行费。据规定,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以及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长期(三个月以上)在本市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其中小车每辆每年统一收取600元。

长沙不少车主认为此举缺乏有效依据,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自2009年起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原来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按比例打进油价,因此长沙征收路桥通行费属于重复收费。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法规科科长旷毅表示,长沙市相关规章是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没设定新收费项目。

金州律师所董事甘元春认为,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只能对利用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过往车辆”收通行费,而长沙却要求所有车都缴费。

【质疑2】

不过桥也收费合理吗?

长沙城区车主廖先生表示,他居住在河东,活动范围也主要在河东,“我每年过桥到河西不超过10次,却被要求按年足额缴费,你说合理吗?”位于长沙城区以外的车主更是义愤填膺。“我们有时候一年才进长沙城区一次,甚至几年才进城一次,也要足额交款。”

旷毅回应说,较之于原有设站“一过一收”的收费方式,现行年票制是经过调查研究之后综合统筹的收费方式。因为在城区设置收费站将严重影响城市交通,违背了修建桥隧便利交通的初衷,而年票制比较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认为,所谓的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实质是将本来为“按需按量通行计费”,转为所有车主按人头均摊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这明显是“懒政”行为,也是对广大车主权益的侵犯。

【质疑3】

路桥费支出透明吗?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市政府2012年6月向外界披露,路桥通行费的用途包括正常的收费开支、路桥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和长沙市区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收费期限将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

但是,相关信息一直不透明、不公开,比如贷款额是多少?已经还了多少?不少车主质问:“为什么路桥通行费支出情况不进行公示?”

长沙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长沙2012年收取的路桥通行费为2.54亿元,2013年为1.949亿元,收费直接进入湖南省非税账户,路桥处只是征收单位,相关明细的公布不由该部门负责。

旷毅表示,引入贷款修建路桥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必要手段,路桥通行费也是随着城市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费用,随着长沙城市不断发展以及政府财力的提升,路桥通行费是有可能提前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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