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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从低保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10-25 浏览:
导读:法援从低保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记者今天(7月31日)从司法部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167万余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0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动省级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更多与就业、就医、就学等困难群众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对于已经调整的地方,督促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推动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扩大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力度,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推进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去年全国临街一层法律援助机构数同比增长了15.9%,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努力实现申请快捷化、审批简便化、服务零距离。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抓好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站建设,并积极推进村(居)联系点建设,去年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5万余个。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加大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专项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

  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后,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司法人权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司法部下发《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健全完善公检法司衔接配合机制;指导各地做好通知辩护(代理)案件的组织实施工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积极推动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积极参与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便在押人员及时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案件量成倍增长情况下办案力量短缺、衔接配合不顺畅等问题,指导地方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国已有一半以上省份联合公检法机关出台有关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司法部制定下发《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和《法律援助文书格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文书样式;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完善立法草案稿,推动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级。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执业规范、服务标准的要求,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地方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综合运用案卷检查评比、回访当事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受援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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