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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涉事旅行社经理解答若干问题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6-15 浏览:
导读:“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涉事旅行社经理解答若干问题

  6月5日,协和旅行社总经理陶非接受媒体采访,对沉船事件中涉及旅行社的几个关键问题作了解答。

  关于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合作事宜,陶非说,旅行社从2014年开始和轮船公司合作,已有一年余。“在合作之前,我们对该公司进行了考察。据我们了解,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在长江客运上有数十年的经验,‘东方之星’客轮资质齐全。我们旅行社注册于1997年,近年来在其他城市设有一些分公司,都具有旅行社经营资质,我们和轮船公司合作至今,已进行包船游十多次航次,每次也安全,想不到这一次发生这么大的灾难。”

  关于事发后的善后处置工作,陶非说:“2日凌晨2点多,我们听到消息后吓坏了,心急如焚。按照应急处置惯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当时,我想要赶紧组织尽可能多的人连夜赶赴事发现场,没来得及安排旅行社的工作。6月2日午后,我们安排同事回各地旅行社,向家属做解释和安抚工作。”

  “事发后,我们立即拨打游客们在合同中留下的紧急联系电话,联系上一部分家属;一部分家属没有留下紧急联络方式,我们就将名单和信息提供给救援指挥部,让各方协助联系。”

  陶非说,事发后,上海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的资质和组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那天起至今,旅行社后续的“长江游”已全部暂停,相关退款工作正在进行。

  关于保险赔偿问题,陶非说,保险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会依据保险法和旅游法的规定,在事故原因调查清楚、责任认定后理赔。在出发之前,旅行社上海总社及各地分公司和每一位登船游客签订了合同,并提醒游客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险。这次事件中有359名游客购买了,其中75岁以下保额10万元,超过75岁保额是5万元。在事发后,旅行社向救援指挥部提供了详细名单。

  对于目前的救援工作,陶非说,旅行社也在焦急地等待最新消息,非常感谢各方的关心和努力。“我们的工作,是配合前方救援指挥部和各地旅游部门,做好游客家属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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