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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淫后自称未成年 敲诈嫖客3千元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12-07 浏览:
导读:女子卖淫后自称未成年 敲诈嫖客3千元

  吴先生入住海淀某快捷酒店,手机微信添加附近女子约嫖,事后女子自称是未成年,威胁索要钱财,否则将殴打对方并报警。吴先生被迫交出3000元后,两女子又将其手机和电脑强行拿走。近日,海淀警方成功打掉这个涉嫌敲诈勒索的三人犯罪团伙。目前,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1日3时许,海淀分局青龙桥派出所接到吴先生报警称,自己在海淀区青龙桥某快捷酒店,被两名卖淫女敲诈3000元现金,并被抢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9月30日晚上10点,当事人入住酒店后,通过微信与卖淫女子约嫖,随后两名女子出现在酒店。”民警介绍,卖淫嫖娼结束后,两名女子自称是未成年人,事主如果不给钱,就叫楼下等待的大哥殴打事主一顿,还会拨打电话报警,告事主强奸。事主被迫交出3000元钱,随后,两名女子又将其摆放在桌上的手机及笔记本电脑强行拿走。


  调取酒店及周边视频,民警得知,两名嫌疑女子使用了名叫王某的身份证。经查实,嫌疑女子使用的是王女士遗失的旧证,王女士已补办过新证,对此毫不知情。并且,两名嫌疑女子多次使用此证件在酒店登记。


  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民警判断,两女子肯定属于一个卖淫团伙,但团伙较为狡猾,利用事主法律意识不全面要挟事主。通过视频截取到嫌疑女子的相貌后,等待他们再次犯案自投罗网。


  10月27日晚22时许,嫌疑女子再次出现在某酒店,侦查民警立即赶到该酒店,确认两女子为嫌疑人后立即进行抓捕,并抓获酒店楼下等待接应的“大哥”司机孙某。


  经审查,两名嫌疑女子王某和刘某负责卖淫,敲诈事主钱财,司机孙某负责接送两女子及扮演“大哥”,恐吓事主。事主在网上约嫖后,消息会发送给两女子或孙某,跟对方联系后,孙某开车送两女子到事主酒店,事成之后孙某收取一定费用。


  此外,三人对多次在海淀、朝阳地区的酒店内,以卖淫手段进行敲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总金额上万,目前初步核实现案两起。孙某、刘某及王某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L-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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