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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省份延长产假:各地女职工可享受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7-10 浏览:
导读:据了解,产假国家规定2017如下: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已经延长了职工的产假。

30省份延长产假:各地女职工可享受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据了解,产假国家规定2017如下: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已经延长了职工的产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体来看,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产假再增加“3个月”。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


  黑龙江、甘肃则明确了产假总天数为180天。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产假为98天+30天,即128天。


  去年9月底,广东在年内第二次修订计生条例。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此外,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


  如: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如重庆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然而,全国产假最长的省份是它--西藏!


  近期,西藏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


  《通知》提出,凡西藏自治区户籍,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


  此外,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


  女方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西藏自治区卫计委有关负责人称,正在按照原规定休产假的即产假假期未满的,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延长。


  那么,陪产假又有何规定呢?


  具体来看,配偶陪产假时间最长的是西藏、甘肃、云南三地,长达30天;假期最短的是天津市和山东省,当地计生条例规定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包括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18省份的陪产假是15天。


  陕西省在陪产假的规定上还采取了灵活的措施,其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如有法律问题点击大律师网在线客服免费咨询)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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