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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2-01 浏览:
导读:山东省泰安市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升至6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升至475元/人/月,持有泰安市户籍且在当地居住,家庭人均收入及财产都达标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低保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泰安市低保政策”的相关内容,那么,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泰安市低保家庭的条件要什么?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

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

  (二)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月标准的60%以上。

  二、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二)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执行上年度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

  三、建立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原则上分别参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值的1/3、1/6、1/10确定。

  四、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保障资金;要做实做细困难群众的摸排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泰安市低保家庭的条件要什么?

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及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1)收入型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2)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在提出申请时致贫原因仍然存在且短期内无法改变,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个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1.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相关义务人有完全赡(抚、扶)养能力的除外。

  相关义务人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的或者家庭人均财产价值总计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倍,且家庭成员中无重病重残人员,视为有完全赡(抚、扶)养能力。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且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

  4.因病(伤)致贫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可纳入低保范围: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

  (2)提出申请前12个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3)疾病(人体损伤)短期内无法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4)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5.低收入家庭中符合国务院(65)号国内字224号文件规定并尚未享受精简退职待遇的困难老职工。

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

泰安市低保2020多少钱一个月?泰安市低保如何申请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口头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符合单人保政策的,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申请地村(居)委会应当主动帮助其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当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以选择在户主或者主要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外来转移人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申请低保: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

  2.签订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3.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二)受理:乡镇、街道一般应在申请人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根据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信息查询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当按政策规定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乡镇(街道)应当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结果。

  (三)审核:乡镇、街道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四)审批:乡镇(街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在申请地的村(居)公布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村(居)、保障金额、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公示时间等,公布时间为7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确定保障金额,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补助金;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布。对于不予批准的,乡镇(街道)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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