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垃圾短信
相信这个,大家都深受影响吧,现在每天接到垃圾短信的数量远比前几年要多的多,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了。我们平常在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多留意一下,否则很容易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
2、垃圾邮件
每天自己的私人邮箱都被慢慢的垃圾邮件给填满了,导致正常的邮件不能被及时的看到,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而这些垃圾邮件以推销邮件为主。
3、信用卡被透支
可能大家还不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殊不知,你的信息泄露之后,可能有人用你的信息来办理身份证,然后恶意透支信用卡,这会造成你的信用低下,对你将来的银行贷款、房贷等等造成不可预估的影响。所以自己的各种证件不要借给别人使用。
4、惹上官司
信息泄露之后,不法分子如果利用你的身份信息干了某些坏事,到时候公安部可能便会请你去喝两杯茶,到时候你可能还不知道为啥的吧。
5、不法分子诈骗
可能大家看新闻的时候,会注意到,不法分子利用你的信息去向你身边的亲人去进行诈骗。这个是最让人恶心的,身边的朋友一不小心便有可能中招。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