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可以和母亲一起迁回娘家,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如果孩子已经上了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以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然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其次,孩子的户口迁入地需要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比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同时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需要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
最后,即使孩子的户口可以迁入娘家,但他们并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因此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迁户口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首先,你需要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的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迁入地的派出所会审核你的申请,如果同意你迁入,他们会进行下一步操作。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然后,你需要向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为你开具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你需要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等)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如果审核通过,户政科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7、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你需要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回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最后,你需要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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