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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权转让印花税由哪一方承担?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8 浏览:
导读:股权转让印花税的承担方通常是由转让方(即卖方)来承担,但具体承担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股权转让印花税由哪一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应当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合同的立合同人,即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股权转让中,通常是由转让方作为纳税义务人,因为是转让方获得了股权转让的收益。但这并不排除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此税负转移给受让方的情况。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第六条规定:“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花完税。”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或一方征收的一种税费,其计税依据是股权转让的金额,也就是股权转让的价格。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股权转让的价格明确且公允,那么转让价格就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没有反映股权的真实价值,税务机关有权按照股权的公允价值来确定计税依据。此外,如果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有未分配利润或者资本公积金,这些也可能影响到印花税的计算。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这里的“应税凭证”就包括了股权转让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财产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这里的“产权转移书据”涵盖了股权转让合同。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核定其财产原值。”确定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需要综合考虑股权转让合同的价格、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能影响股权价值的其他因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法定承担者是转让方,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税负的承担方式。但无论怎样约定,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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