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还可能放出来。进看守所后是否能出来,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程序以及个人的行为表现等。
1、无罪释放: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羁押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
2、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侦查阶段,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被羁押人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从而暂时离开看守所。
3、判决后释放或服刑: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被判决无罪,会立即释放;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刑期较短(如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也可能在看守所执行完毕后释放;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需要服刑,则会根据判决结果转送到相应的监狱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处理: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原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
一般情况下:
1、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
2、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
3、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日,这通常适用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特殊情况: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但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这主要发生在司法机关已经侦查掌握了足够的犯罪证据,羁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实施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等待法院或检察院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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