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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告知书是必须出具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10-30 浏览:
导读:一家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了一份整形手术合同,合同中明确列出了手术项目、预期效果、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条款。然而,术后患者发现手术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且出现了明显的并发症。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医疗机构则认为手术效果符合行业标准,拒绝患者的诉求。双方协商未果,患者将此事提交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合同中对于手术效果的描述较为模糊,但医疗机构在术前未充分告知患者可能的风险及并发症,存在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医疗机构退还部分费用,并赔偿患者因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手术前告知书是必须出具吗?是的,医院有责任向患者告知对应的风险等情况。大律师网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手术前告知书是必须出具吗?

  是的,手术前告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充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需及时向患者详细解释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获取患者的明确同意。若无法或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应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手术前告知书是必须出具吗?

合同内容模糊怎么办?

  当合同内容模糊时,应根据合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合同语言的文本、背景、目的等要素,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进行解释。如果双方无法就未明确事项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此类事项作出合理说明与鉴定。在《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中有提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医疗合同如何解除?

  在解约之前,应详细查阅医疗合同中的条款,了解其中关于解约的具体规定,包括解约的条件、程序以及可能涉及的赔偿责任等。

  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的解约申请,明确表达解约的意愿,并注明解约的理由。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就解约的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解约的时间表、过渡期的安排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应签署书面的解约协议,以明确解约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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