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行为在法律上已经被明确界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商家通过现金红包诱导消费者给出五星好评,这种评价从根本上就失去了真实性。它不是消费者基于真实消费体验作出的判断,而是被金钱利益扭曲后产生的虚假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好评返现恰恰是通过利益诱导的方式,让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肯定性评价。这种行为在法律性质上与刷单炒信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在制造虚假的用户反馈。
好评返现的违法性还体现在它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上。虚假评价会让其他遵守规则的经营者处于不利地位。那些靠真实产品和正当服务赢得好评的商家,被花钱买好评的同行挤压了生存空间。这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直接损害。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好评返现也带来了严重问题。后续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看到的好评并非真实体验,而是被金钱诱导后的虚假信息。这使得消费者无法获取客观准确的商品信息,知情权受到了侵害。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对这一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评价。该条款直接列举了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的违法情形。好评返现不再处于灰色地带,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否定态度。
这意味着商家不能再以我这是促销手段不是虚假宣传为理由进行抗辩。法律已经清楚表明,好评返现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商家应当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来赢得真实好评,而不是通过利益诱导制造虚假评价。
好评返现行为主要违反三部法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该条禁止经营者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该条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根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该条明确禁止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
商家可能以为发几块钱红包不是什么大事,但法律上这种行为与虚构交易刷单的性质相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好评返现定性为对商品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的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好评返现也侵犯了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评价系统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服务信息的重要渠道,虚假评价使得潜在消费者无法获取客观准确的商品信息。
根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好评返现商家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标准如下。
1. 违法定性
好评返现行为被明确界定为不正当竞争,属于通过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等互动行为,对商品用户评价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 处罚标准
一般情节: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从轻或减轻情形:商家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等,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最低罚款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3. 其他法律后果
商家需承担民事责任,若因好评返现行为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策,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平台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管理义务,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商家与消费者在售后争议中协商达成先好评后补偿合意,且无虚假宣传主观故意,一般不认定为违法,但需严格区分于主动诱导好评的好评返现行为。
四、 消费者参与的法律风险
1. 协助虚假宣传风险
消费者为获取返现而作出不真实的好评,可能被视为协助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虚假宣传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竞争秩序,消费者虽非直接经营者,但参与虚假评价可能被视为共谋,尤其在商家明确要求使用固定话术或虚假素材时。
2. 民事赔偿责任风险
因虚假好评误导其他消费者,导致他人基于错误评价购买商品并遭受损失,消费者可能需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如其他消费者因虚假好评购买到质量不符的商品,可能向发布虚假评价的消费者主张赔偿。
3. 信用记录风险
电商平台可能将虚假评价行为记录在消费者信用档案中,影响其在平台上的信用评级,导致未来购物受限、优惠减少或账号被限制使用。
4. 行政处罚风险(极端情况)
在极少数情况下,若消费者参与大规模、有组织的虚假评价活动,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单纯参与好评返现且评价内容真实,一般不会产生法律风险。但评价内容虚假或受商家诱导,消费者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消费者基于真实体验进行评价,避免为返现而作出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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