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以结婚登记为前提,同居男女没有这个法律基础。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谁名下的财产就是谁的,分手时不需要平分。
女方能够要求分割的财产只有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比如两个人一起出钱买房买车,房产证写了两人的名字或者有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各自出资比例。这种情况下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分不清比例的推定为各半。第二种是共同经营所得,比如两个人合伙开店、一起做生意赚的钱,这部分按照合伙关系处理。
举证问题。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或者共同经营。银行转账记录是最有力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中商量买房出钱的对话也能用。拿不出证据的,法院只能认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期间的工资收入、个人存款、个人购买的首饰衣物,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有孩子不影响财产分割规则。孩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是两件事,分开处理。带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这跟房子车子怎么分没有关系。不要混在一起谈,各算各的。
女方提出分手后,可先做三件事。翻找出两人之间的所有大额转账记录,把房产证、购车合同找出来,梳理一下哪些财产是两个人一起买的。能协商的就签个书面协议,把各自名下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固定下来。谈不拢再去法院起诉。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关键在于这笔钱的性质是什么。法律上区分三种情况:赠与性质的钱不能要回,借贷性质的钱可以要回,彩礼性质的钱分手后可以主张返还。需要根据转账时的具体情况分别判断。
日常花销属于赠与,不能要回。两个人同居期间一起吃饭、买衣服、交水电费的钱,这些都是已经花掉的共同生活费用。男方不能分手后把半年外卖钱要回来。节日红包、生日转账、购买礼物,这些明显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款项,法律上认定为赠与,一旦交付就不能撤销。
大额转账且有聊天记录证明是借款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男方转账时明确说了借给你、回头还我之类的话,或者写了借条,这笔钱就是借款,不受分手影响。女方需要按约还款。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分手后第一次要求还款开始计算。
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是,对于超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资金,如购房款、购车款、大额现金转账,推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缔结婚姻。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的,接受赠与的一方应当返还相应款项。
在转账记录这一块,每一笔钱怎么转的、转了多少钱、转账时说了什么话,都要有截图或者凭证。说不清楚用途的钱,法院很难支持追回。现金给的钱基本要不回来,因为没有证据。女方证明这笔钱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花掉的,就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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