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关系中离开构成刑事犯罪认定
女朋友怀孕但孩子不是自己的,选择离开不构成刑事犯罪。刑法中的遗弃罪针对的是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恋爱关系中的男女双方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遗弃罪要求行为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定的抚养,赡养或扶养义务,而恋爱关系不产生这种义务。单纯因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就离开,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产生法律义务吗
如果双方虽然没有领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上可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在事实婚姻关系中,男方对女方及非婚生子女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但这需要先确认双方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判断标准
需要承担抚养费的核心在于能否证明孩子与自己存在亲子关系。如果孩子确实不是自己的,从法律上讲不需要承担抚养费。但如果女方主张孩子是自己的,需要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男方已经离开的,女方很难直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所以离开之后被追讨抚养费的概率很低,除非对方能拿出证据证明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四、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追回
很多人担心之前给女方的钱会不会被追回。恋爱期间的转账,红包,购物消费等,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如彩礼性质的款项,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普通的日常消费和小额转账,基本无法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五、女方能以其他理由追究责任吗
女方不能因为男方离开就以诈骗罪或其他罪名报警。双方之间属于感情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关系性质,男方有无过错,以及女方自身有无过错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恋爱关系中一方离开,法院不会判决男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六、离开之后可能面临的现实风险
虽然法律上不构成犯罪,但离开之后可能面临一些现实问题。第一,女方可能到男方单位或住所闹事,影响正常生活。第二,如果女方把孩子生下来并主张是男方的,男方可能需要配合做亲子鉴定。第三,如果之前有过书面承诺或聊天记录中有经济承诺,可能被女方作为证据使用。建议离开时保持冷静,不要有过激言行,避免给对方留下把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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