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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6更新)

来源:大律师网 时间:2026-07-21 浏览:66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施行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7月21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决定


(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任免案、撤职案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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