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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破获案值10.6亿元走私大案 买卖走私物品要判刑吗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04 浏览:
导读:5月3日,青岛海关发布消息,近日该关立案侦办两起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进口汽车共计1600余辆,案值10.6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青岛海关破获案值10.6亿元走私大案 买卖走私物品要判刑吗

  图为青岛海关缉私警察查获的走私进口汽车。

  5月3日,青岛海关发布消息,近日该关立案侦办两起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进口汽车共计1600余辆,案值10.6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2017年底,青岛海关对辖区进口汽车行业展开分析研判,发现整车进口行业有企业存在低报价格走私犯罪嫌疑。面对海量的报关数据,办案人员从诸多进口汽车企业中一一筛选,划出重点嫌疑范围,并进行外围调查。随着案情不断深入,两个利用类似手法低报价格走私进口汽车的团伙渐渐浮出水面。海关办案人员逐步摸清了两个团伙的走私脉络,掌握并获取了相关走私证据,发现走私进口汽车规模达1600余辆。

  青岛海关缉私局调集70余人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4月9日,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将准备登机的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青岛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成功抓捕归案。当天下午,另外一个犯罪团伙关键人物青岛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王某在其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办公室内被抓获归案。与此同时,海关缉私警察在成都、青岛等地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统一开展抓捕行动,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并对涉案场所进行搜查,起获大量假发票、假单证和电子证据。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青岛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青岛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从欧洲等地采购路虎、宾利、保时捷等汽车。两个团伙指使各自财务人员以低于真实价格10%左右的幅度,伪造进口合同、发票等报关单证,向海关申报进口。犯罪嫌疑人除正常对外付汇外,将低报部分的货款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向外方支付。偷逃国家税款的走私汽车进境后,在国内销售。两公司合计走私进口汽车1600余辆,案值10.6亿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买卖走私汽车会如何判刑

青岛海关破获案值10.6亿元走私进口汽车大案

  1、按走私罪论处或者以走私罪共犯论处。直接向走私人买车且数额较大的按走私罪论处;与走私罪犯同谋,为其销帐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2、除以上情况外,非法持有走私车的,依法没收车辆;销售走私车的情节按非法经营处理。

  3、其中存在涉及国内其他法律,如虚开税票、逃避外汇管理等行为,分别处理。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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