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结合全国通用的交通违法记分规则,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记分标准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一次记1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二、实际说明
1.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具体罚款金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执法细则在法定的20-200元区间内确定,多数地区执行100元的罚款标准,您可以通过车辆登记地交管部门官网查询本地具体执行标准。
2.该违法行为一般通过路口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记录,您可以在违章发生后1-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下车管所窗口查询违法记录,完成罚款缴纳和记分处理。
3.如果对抓拍的违法记录有异议,可以向作出处罚的交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提供相应证据后经核查确认违法记录有误的,会依法撤销该处罚。
一、核心处罚标准
根据现行有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行违法处罚规则:
1.记分标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一次记6分。
2.罚款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结合全国多数地区的执法实践,闯红灯一般执行200元的罚款标准,具体金额以您违法发生地交管部门的本地细则为准。
二、特殊情形说明
1.若闯红灯后及时停下,车辆仅越过停止线但未继续驶入路口中心区域,一般不会按闯红灯认定处罚,可能仅按违反禁令标线记1分、处以小额罚款,具体认定以交管部门的抓拍审核结果为准。
2.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或者避让前方事故、故障车辆造成的闯红灯,您可以向违法发生地交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提交相关证据后,该违法记录会依法予以撤销。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