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当事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承办。委托手续办好,律师才有会见的法律依据。
准备会见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证明或者专用介绍信、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材料要齐全有效,委托书要有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签名。材料不齐的,看守所会拒绝安排,白跑一趟。
提交会见申请。律师持材料到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填写会见登记表。部分看守所支持网上预约或者电话预约,按看守所的规定办理。提交申请后,看守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安排会见时间。
等待安排。一般案件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重大复杂案件,侦查机关要在5日内决定是否许可。能当场安排的,看守所当场安排。不能当场安排的,告知律师具体会见时间。
进行会见。律师按安排的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时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有关证据。会见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人在场。会见结束后,律师制作会见笔录,记录会见内容。会见次数和时间根据辩护需要确定,法律没有次数上限。
会见后的跟进工作。会见结束后,律师整理会见笔录,梳理案件事实和当事人陈述。根据会见了解到的情况,调整辩护策略,准备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或者法律意见书。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材料的,及时提交。需要再次会见的,根据辩护进度安排下一次会见时间。会见不是一次性工作,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申请后有安排时限。一般案件,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这个48小时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看守所不能无故拖延。材料齐全的,很多地方实现了当场安排或者当天安排。48小时是上限,不是必须等满。
重大复杂案件有特别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的,看守所安排会见。不许可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每次会见时长没有全国统一上限。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每次会见可以持续多长时间。看守所根据管理需要安排具体时长,通常30分钟到1小时不等。案件复杂、需要详细沟通的,律师可以申请延长会见时间,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会见次数法律没有限制。律师可以根据辩护需要多次会见当事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可以会见。会见次数不受限制,看守所不能以次数太多为由拒绝安排。每次会见都要重新办理手续,按看守所规定预约。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