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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更新时间:2024-05-29

2024年卖家反悔不配合过户,买方有何救济途径?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一旦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条款。如果卖家无正当理由反悔,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请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家必须履行合同,配合过户。这是基于《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卖家的违约行为导致买方遭受损失,买方有权要求卖家赔偿。《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 解除合同并索赔:如果卖家坚决不配合过户,且买方不愿或无法接受强制履行,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签订后,未过户期间房产归属如何界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尽管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只要房产尚未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完成过户手续,产权仍属于卖方。在此期间,买方只能依据合同主张债权,而非物权。

2024年如何处理租赁期满后的二手房屋恢复原状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租赁期满后房屋恢复原状的条款,例如装修、改动部分的处理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分担等。租户应当遵守这些条款,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屋恢复到初始状态或者合同约定的状态,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豁免或变更此义务的内容。

具体而言,如果租户未按约定期限和标准恢复房屋原状,房东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若无法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房东可以主张由租户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所需的实际费用以及因未能及时收回房屋导致的租金损失。

二手房屋抵押期间能否进行买卖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下,产权人有权转让该房产。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转让而消灭,而是随抵押物一并转移至受让人。这意味着购买已抵押房产的买家,不仅要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还将承担抵押权对应的债务或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的责任。

具体操作中,卖方应将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告知买方,并与抵押权人、买方共同办理抵押权变更手续。若卖方未能清偿抵押贷款,那么只有在买方同意代为清偿剩余贷款以消除抵押权后,才能顺利完成过户登记。否则,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及未消除抵押权的房屋是无法完成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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