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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道致人死亡案例
时间:2015-02-06 浏览:0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大律师网 [复制网址]
[案情介绍]

   2006年1月22日零时许,原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A村村民任某明、鲍某之子任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B村路段时,因躲避单某违法占道沙堆而摔倒,当场死亡。事故发生时,B村的部分村民在该路段的路面上堆放了沙子,所堆放的沙堆边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该路段也没有路灯等照明设施。临沂市兰山区交警大队对现场勘察后,于2006年4月30日制作了第2006003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形成原因为:任某因未确保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单某因违法占用道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任某的父母任某明、鲍某以被告单某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诉诸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92719元。





[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单某是否对任某的死亡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兰山交警大队在现场处理事故时制作的事故现场图、在现场所拍摄的照片及交通事故认定书,在2006年1月22日零时许,任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自东向 西行驶至被告单某所堆放沙堆的B村路段时,因天黑视线不好,被告又未在沙堆旁设置警示灯等警示标志,加之任某处理情况不当,致使其驾车撞在沙堆南 侧,并向西摔出40余米后死亡。法院认为,由于任某死亡是因撞在被告堆放在公路上的沙堆所致,其应对任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被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兰山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死者任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沙堆的所有人单某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因该事故并非是机动车辆之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是机动车因所行驶的路面堆放障碍物所发生 的交通事故。对于该事故的责任认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需要占用道路,应当事先征得道路 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 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单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公路上堆放障碍物,并且未在障碍物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给公路交通 带来了巨大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农历的月末深夜,自然光的光照条件很差,并且该路段无路灯等人工照明设施,死者任某所驾驶的车辆又系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员的视线状况较差。因被告未在沙堆的来车方向设置警示灯及具有反光性质的警示牌,加之死者处理情况不当,致使事故发生。依照 上述查明的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该次事故的发生,被告单某应负主要责任,任某应负次要责任。


[案情结果]

   兰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 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单某赔偿原告任某明、鲍某死亡赔偿金50028元;二、被告单某赔偿原告任某、鲍某丧葬费5815元;三、被告单某赔偿原告任某、鲍某交通费200元;四、 被告单某赔偿原告任某、鲍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六、案件受理费3292元、其他诉讼费823元,二原告负担案 件受理费988元、其他诉讼费247元,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2304元、其他诉讼费576元。上述一、二、三、四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相关法规]

    对于该事故的责任认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需要占用道路,应当事先征得道路 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 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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