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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起算?

    广东-广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18 15:58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起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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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9101条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br>
      <br>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br>
      <br>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br>
      <br>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218/1000743130058.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a>

      回复于 2021.02.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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