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我是劳务公司派遣至厂区上班的,,因工作失误,车间管事强休我7天,是否能告他

    江西-上饶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2-21 07:54

    我是劳务公司派遣至厂区上班的,,因工作失误,车间管事强休我7天,是否能告他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西 上饶 解答问题:9048条

      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注意: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当劳务派遣公司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br><br>2、无论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劳务派遣工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等证明材料。
      <br><b>法律依据</b>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人才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r>

      回复于 2021.02.22 15:1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劳务派遣工顾名思义就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务人员。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劳务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劳务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被派到用人单位的人员就叫做劳务派遣工。
      <br><b>法律依据</b>《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2.22 15:44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