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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抑郁症病假有哪些规定?

    浙江-宁波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24 14:00

    宁波抑郁症病假有哪些规定?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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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宁波 解答问题:8029条

      抑郁症病假的规定:<br><br>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br><br>(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br><br>(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p>

      <b>法律依据</b>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2.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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