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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哪些规定?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8 17:39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哪些规定?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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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42383条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308/1000743131538.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 </a>

      回复于 2021.03.0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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