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我朋友是事实婚姻,他们现在感情破裂了,要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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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事实婚姻简单的来说就是没有领结婚证却同居生活的人,法律上的规定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如下: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br><b>法律依据</b>《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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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3.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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