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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我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了,法院什么时候会受理?

    福建-厦门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19 14:29

    厦门我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了,法院什么时候会受理?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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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5890条

      行政诉讼到法院最迟7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br>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19 15:1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56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会按照下列步骤处理:(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人民法院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此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3)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若起诉状的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若补充的材料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法院不接收起诉状、或者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或者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1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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