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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我单位申请破产了,想问下清偿顺序是什么?我们员工能拿到赔偿吗?

    河北-石家庄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26 15:06

    石家庄我单位申请破产了,想问下清偿顺序是什么?我们员工能拿到赔偿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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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6949条

      (一)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二)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三)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四)补充分配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p>

      <b>法律依据</b>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3.26 15:56

    • 闫建秋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1801条

      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就是工人工资部分。建议携带材料面询。

      回复于 2021.03.2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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